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定义:
是指用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具有固定期限的本外币贷款。
贷款用途:
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类存货、季节性物资储备等生产经营周转性、经常占用性或临时资金需求。此外还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临时资金需求。
贷款期限:
按照期限可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1)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贷款;(2)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期限为一年至三年(含)的贷款。
贷款条件:
1、借款人依法设立;
2、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3、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4、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7、借款人持有人民银行核发且有效的贷款卡(证);
8、符合建设银行关于客户及产品准入的相关规定。
担保方式:
流动资金贷款可采用信用、抵押、质押或保证方式发放。采用信用方式发放的,应符合相关制度确定的信用贷款条件、流程和审批权限;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发放的,押品标准及抵质押率等应符合押品管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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