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要闻
关于征集州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30 14:01:55
各位委员:
州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将于2025年1月召开,大会提案征集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做好州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撰写
1、提案选题要精准。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我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改善等现实问题选题,提出高质量提案。
2、反映情况要准确。要坚持不调研不提提案的原则,从自己熟悉和擅长的领域入手,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核准事实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客观反映事物本来面目,确保提案内容客观真实,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3、提出建议要具体。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应针对问题逐一提出,坚持切口小、道理硬、靶向准的原则。意见建议要明确具体,既要从宏观角度考虑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又要兼顾到现实许可条件,做到前瞻性与现实性相结合,必要性与可行性相统一。
4、提案撰写要规范。坚持一事一案原则,实行提案撰写“模板化”“清单化”管理。提案内容分为案由及现状分析和对策建议清单两部分,提案总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对策建议最多不超过5条,每条50字以内,要求简明扼要、直奔主题、条理清晰、操作性强。提案承办单位要尽量单一,最多不超过3个。
二、提案的提出
1、凡州政协委员、参加州政协的各人民团体,以及州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均可提出提案;会议期间也可以界别、小组或联组名义提出提案。
2、委员通过电脑端的政协吉云委员履职平台或手机端的政协吉云APP进行提案的提交和查询。
3、委员联名提出提案时,第一提案者应向联名提案者说明提案内容,并在系统上向联名提案者发出联名邀请。联名提案者应当了解联名提案的内容,如同意联名,需在系统上点击确认联名。联名提案需要所有联名提案人均确认联名后方可提交。
4、在会议提案统计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提案作为大会提案(截止时间为本次会议闭幕前一天15:00时),计入提案征集报告中统计的提案总数;之后提交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处理,不计入提案征集报告统计总数。
三、关于不立案的规定
根据《州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案:
1、 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2、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3、委员中的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4、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的;
5、属于学术研讨的;
6、为本人或者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7、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8、指明举报的;
9、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10、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11、超出我州职权范围的;
12、内容存在抄袭、杜撰和炒作话题行为的;
13、为本单位争取项目、资金、编制的;
14、一事多议且无法确定主办单位的;
15、其他不宜以提案形式提出的。
州政协提案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