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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要闻

州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6 09:45:03

各位委员:

        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为做好州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的提案征集工作,根据《州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始征集州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准选题

        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州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我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实事提出意见和建议。提案选题宜小不宜大,但要小中见大、反映大事。鼓励同界别委员集体调研后以本界别组名义提出提案,鼓励各专委会以本专委会名义提出提案,及时将调研成果、会议发言等转化为提案。

        二、深入调研

        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不调研不提提案原则,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发挥业务专长,突出界别特点,收集真实情况,确保提案内容客观真实,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要避免即兴之作和临时拼凑,力戒套话和空话,力戒只发现问题不提出解决方案。要把提案形成过程当作参政议政的履职过程,既要研究一些关系当前发展的现实问题,又要着眼长远、超前思考,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意见建议,做到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

        三、行文规范

        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协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提出提案要更加注重质量,反映情况要准确,分析问题要深入,提出建议要具体”重要指示精神,提案撰写要反复论证提炼,提案内容应主题鲜明、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力求做到选题准、立意高、情况明、分析透、建议实。要坚持一事一案原则,不可一事多案,建议要针对问题逐一提出,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提案承办单位要尽量单一,最多不超过3个。

       四、注意事项

        根据《州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案: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或者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指明举报的;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超越本地事权范围的;内容存在抄袭、杜撰和炒作话题行为的;为本单位争取项目、资金、编制的;一事多议且无法确定主办单位的;其他不宜以提案形式提出的。

        五、提交方式

        委员可以通过州政协提案委邮箱(zzxtaw@163.com)提交提案。提交提案截止时间为本次会议闭幕前一天15时之前,之后提交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处理,不计入提案征集报告统计总数。
 
     
州政协提案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