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法委
召开重点提案督办会跟踪落实物业管理调研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19 16:32:32
州政府副秘书长李宗钰结合《意见》要求提出五点意见:规范物业承接及招投标管理,各县市正在制定符合本县市实际的办法。相关文件出台,将会有效地推动我州物业项目承接的规范化和物业市场的有序竞争;探索物业管理新机制,我州出台了《延边州物业服务保证金管理规定(试行)》,实行与企业诚信和创优相挂钩的物业服务保证金缴存及提前返还制度,对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查验,擅自退出承接物业项目的,予以行政处罚;大力推进物业管理达标创优活动,通过几年的努力,截至今年9月,我州在省、州物业管理达标活动中,18个住宅小区获“吉林省优秀物业住宅小区”称号,69个住宅小区获“全州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称号;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明确要求供电、供水、供热部门应按照《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民用价格收取物业公用用电、用水、用热费用;加大物业管理宣传和物管人员培训力度。
州政协副主席马景峰对住建局几个部门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要重视物业管理工作;二是尽快建立以主管部门牵头的物业管理领导小组;三是完善管理机构;四是推动州人大尽快出台《条例》;五是要在重点环节上抓落实;六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支持政府的物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