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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协社法与民宗委召开工作会议(图文)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11 10:42:50

 

 

 1月10日,州政协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州政协副主席马景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州政协社法与民宗委主任李淳国,副主任孙继恒,兼职副主任、专委会委员、各活动组组长、副组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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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协副主席马景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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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法与民宗委主任、副主任、专委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州政协关于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李淳国主任传达了十二届二次主席会议精神,通报社法与民宗委2013年工作安排,与会人员围绕“若干规定”和“工作安排”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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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认真学习“若干规定”并进行座谈

 

 马景峰副主席在会上讲话。他说,界别是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特征,也是人民政协的突出优势。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充分发挥界别作用将各界别、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反映上来,关注社会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建言立论,为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他指出,专委会是政协委员之家,为委员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是专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加强与党政部门沟通,主动争取各部门关心、支持政协工作,为委员履职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使委员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他强调,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职能的履行和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来体现。而要使这一系列的形式得到充分的体现,就必须为委员搭建好一个履职的平台。专委会要组织所对口联系指导的委员活动组的委员参加调研、视察活动。在调研视察中,让委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好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对口协商渠道及时反馈到相关的党政部门,党政部门要予以重视,认真研究处理和加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