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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协实施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向评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2 14:39:45

  为进一步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近日,州政协研究制定了《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向评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中提出,“双向评议”是指在主席会议的领导下,以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的“双提升、双促进”为目标,按照“双向评议、双质提升”的思路,组织提案者、承办单位就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开展民主评议,促进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共同提升。
 
  《实施办法》中规定“双向评议”要坚持客观有效、科学合理和实事求是原则,评价方式采取提案者、承办单位“背靠背”方式进行,结合“双向评议”内容的标准,按照优秀(≥90分)、良好(75-89分)、一般(60-74分)三个等次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由提案委员会汇总后向主席会议报告,并负责向提案者和承办单位反馈。
 
  提案质量评议结果将作为委员履职情况评价和提案撰写积极分子评选的重要依据,对评议分值较低的提案,建议提案者按要求进一步完善。同时,提案办理质量评议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承办单位的重要条件,对评议分值较低的承办单位,建议再次办理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