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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永刚副主席在提案交办会上提出新要求(图文)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4-01 14:51:02

 

41,州政府召开了2011年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州人大人选委、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以及相关县(市)政府和州直各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州委常委、副州长冯君到会并作了重要指示。州政协副主席闫永刚对2011年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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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州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共征集到委员提案244件,州政协提案委本着对提案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多次和提案者进行沟通,反复修改,努力提高提案的质量;提案委员会先后两次召开审查会议,对提案进行审查,筛选出有质量的提案;提案委还多次与州委督查室和州政府议案处协商,最终审查立案126件,其它转为来信来访的提案11件;转为社情民意的提案78件;不予立案的提案19件,另外15件提案因内容相似合并为5件。

 

他指出,一要提高认识,确保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提案办理工作是党委、政府改进和推动部门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今天交办的126件提案,既涉及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许多重点、难点问题,也涉及到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都是提案者在深入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凝聚着提案者的智慧和真诚,既体现了委员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又反映了委员们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对政协提案的办理,不是办不办的问题,而是必须办好的问题。因此,各承办单位要从强化民主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水平、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出发,提高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使来自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提案,通过承办单位的努力更好地得到落实,为我州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二要创新形式,确保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今年,州政协提案委开展“精品提案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委员提案的质量。最近,州政协将建设“延边州政协提案网上协同办公系统”,实现提案网上提交、网上审查、网上交办、网上回复、网上落实、网上评价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承办单位在坚持和完善过去行之有效的提案办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要把提案办理工作中的“文来文往”变为“人来人往”;“关门办案”变为“开门办案”,努力实现“提”和“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形成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和谐办理关系。对一些受到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通过与提案者的沟通,取得委员的理解和信任。今年,将加大对提案公开办理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对提案办理落实好的承办单位予以总结和宣传,对落实不力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在媒体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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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求,一要强化督办,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即将联合下发《关于对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行考评的暂行办法》,将对提案办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逐一考评,做到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个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的状况。并将当年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依据,对优秀承办单位进行表彰;对不合格的承办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各承办单位不仅要抓好今天交办的126件提案的办理工作,还要对去年该办没有办完的提案,要提前着手尽快办理,督查组将跟踪督办到底,一定要做到不仅是交办的轰轰烈烈,更要落实的明明白白。州政协提案委要同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密切配合,强化检查督办,注意解决提案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二要加强领导,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们向州委、州政府的领导呈报了30件重点提案,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也表态要领衔办理重点提案,这是对政协工作和提案办理工作的极大重视。州政协主席、副主席继续坚持领衔办案制度。各承办单位在接到提案后,一定要认真研究提案内容,遵守办理时间,保质保量地抓好落实。各单位要继续实行提案办理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办理人员具体负责的“三级负责制”,真正做到提案办理工作日程上有安排、措施上有保障、质量上有要求、落实上有责任,进一步提高满意率,确保提案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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