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宣传
全州政协信息员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4-02 10:51:56
延州政协办发[2010]25号 签发人:邱功辰
全州政协信息员管理办法
根据州委宣传部、州政协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协宣传工作的意见》,为充分调动全州政协信息员工作积极性,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州政协新闻信息,宣传政协委员,塑造政协良好形象,更好地服务全州政协中心工作。特制定宣传工作信息员管理办法。
一、信息员的产生及管理
(一)全州政协信息员由各县市政协和州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推荐,由州政协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为便于管理和开展工作,信息员人选一经确定,原则上年内不作变动,由于工作任务分配、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的宣传信息员人员变动,各县市政协和州政协专门委员会应及时确定新人选并报州政协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
(三)信息员实行动态管理,经年终考评工作积极性不高、成绩较差的信息员,予以调整,补充新信息员。
二、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及时了解本县市政协和本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最新信息、成果以及重大活动,真实、客观、准确地撰写新闻稿件,通过州、省和全国媒体及时予以宣传报道。
(二)积极向《延边政协》会刊及州政协网站投稿,及时向州政协办公室提供新闻线索,做好新闻信息的报送工作。每名信息员每季度最少报送1条信息。
(三)认真收集并及时向州政协办公室反映社情民意。每名信息员每季度最少报送1条社情民意。
(四)负责定期更新本县市政协和本专门委员会在各网站中的宣传信息。
三、信息员的考核及奖励
(一)州政协每年举行一次信息员工作总结会议,对本年度信息员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考核。
(二)根据信息员年终工作情况评定的结果,评选出年度“优秀信息员”,给予奖励,并在全州政协系统通报表扬。
(三)州政协每年组织信息员集中学习和培训,并选择部分优秀信息员到外地考察学习。
(四)工作能力强、热情高的优秀信息员,州政协负责推荐为省政协《协商新报》特邀记者或《人民政协报》特邀记者。
政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