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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建言

关于大力发展延边生态旅游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4 12:15:11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我州以“魅力天堂,生态延边”为主题的生态型休闲度假游取得了较大成果。但是通过与生态旅游工作发展较快地区比较我们存在的问题和误区也较为严重。

(一)生态旅游理念滞后。一是我州目前主打的生态旅游景区多是民俗游、边境游附带生态游,甚至有许多是破坏自然生态建设的人文景观。目前,我州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资源受到各级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等制约进展缓慢,有许多生态资源一经开发就面临破坏危险。如和龙老里克湖湿地受近年来“驴友”人为干扰十分严重。二是生态旅游产业链条单一,没有形成生态观光、健康养生、休闲度假,生态游、深度游的良性循环。三是受短期经济利益驱动,没有“寓教于游”,没有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公众教育同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生态旅游景区建设滞后。一是生态旅游景区建设受制环境资源保护,人为地将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对立起来,导致我州许多很好的林地、湖泊、湿地、河流等自然旅游资源,如图们江下游湿地、沙河庄湿地、老白山、海兰江源等生态旅游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二是政府投入不足,生态旅游景区“小、散、弱”问题十分突出。生态旅游景区的交通道路、接待宾馆、旅游集散点、餐饮购物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甚至在部分景区出现无供电、无停车场、无厕所“三无”问题。许多景区,如敦化雁鸣湖湿地的生态旅游变成了“拍照游”,只能停一停,看一看,很难形成产业链条效应,产业附加值很低。三是市场化配置的生态旅游开发存在生态破坏风险,制约机制尚未建立。

(三)生态旅游工作机制滞后。一是管理规划滞后。我州旅游规划出台于2006年,其中的许多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我州旅游业发展的形势,对生态旅游的指导意义更为薄弱。二是旅游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涉及到旅游、林业、城建、农业、国土、环保、文化、民族宗教等多个部门,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形成了多头、繁杂的管理体制,致使旅游资源和要素得不到有效的整合,影响了旅游项目对外招商和旅游产业的发展。三是生态旅游景区往往涉及多个县市甚至我省的不同地区,联动机制缺乏导致生态旅游资源利用不充分。

(四)生态旅游宣传工作滞后。一是没有结合延边旅游资源规划权威的生态旅游线路,没有形成生态旅游品牌。二是缺乏对各旅行社宣传工作的规范和管理。三是生态旅游宣传工作的政府投入不足。

针对我州生态旅游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坚持规划先行。建议州政府组织旅游、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结合我州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实际,制定符合自然资源保护与环保要求的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在编制生态旅游规划过程中,可注重发挥林业系统的重要作用。合理开发利用林业、湿地等生态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在加强林业、湿地等生态管理的同时,积极向生态要效益,解决自身生存生活困境,应是林业系统的一个很好的选择

(二)坚持合理开发。发展生态旅游要秉承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先规划后建设,先保护再开发。具体工作中,应该在旅游部门主导,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按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的功能划分对试验区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当前,可重点做好敦化老白山、沙河庄湿地,白河长白松,汪清上屯,和龙老里克湖等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三)坚持财政引导。政府主导生态旅游主要体现在加大财政性引导投入,集中必要的财力加强旅游景区和基础设施建设,打通旅游通道,从而引导市场资本合理、有序投入。在生态旅游景区建设方面,应加强对天然氧吧森林游、民俗生态乡村游、壮观秀丽湿地游和寓教于乐研学游等生态旅游方式的扶持。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应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环保交通方式、慢行绿道建设。

(四)坚持市场配置。针对敦化雁鸣湖湿地、珲春敬信湿地现状,可在遵守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引进实力较强的经营者,进行市场化运作,建立大型、专业的湿地公园。

(五)坚持绿色营销。充分利用我州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宣传推介休闲、避暑、度假等旅游理念,将森林氧吧、高山湿地、生态沟谷、民俗村落等进行统一的包装、推介,并串连成串。在生态旅游景区通过景区说明、景区导游图、景区基础设施创意LOGO等加强对生态知识的介绍和传播,增强旅客树立生态环境意识,倡导生态文明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

 

 

 

(本期《政协建言》由州政协委员臧春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