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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建言

关于促进我州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4 12:13:36

 

2002年启动生态州建设工作以来,全州大力开展了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全面打响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环境提升攻坚战,全州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农村环境面貌发生巨大的变化。但是与此同时,在全州生态乡镇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创建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共识。生态创建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乡镇、全社会共同努力,但一些地方和部门重视程度还不够,配合意识还不强,工作开展不平衡,部门之间、城乡之间还未有效形成整体合力;生态环保宣传的深度广度还不够,有关政策未能及时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养殖业主环保意识淡薄,重利益轻环保,重生产轻治理;广大群众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缺乏理性认识,保护生态环保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

(二)农村环境保护资源缺乏有效整合。农村环境涉及环保、农业、畜牧、林业、住建、卫生等多个部门,但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缺乏有效的整合协调。同时,由于长期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对基层村镇的生态创建投入不足,配套扶持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生态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农村环境污染呈加重趋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任重道远,一些地方农村环境脏、乱、差情况较为普遍;化肥、农药、生活垃圾、禽畜粪便等所造成的农业环境污染还未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

(四)生态农业产业化程度较弱,缺少龙头企业带动。生态农业的发展主要依靠提高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拉长其产业链,发展农产品深度加工,提高其附加值。但我州生态农业产业化程度较低,仍然处在走自产自销的路子上。

(五)重建设轻管理,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创建初期,积极开展生态创建活动,使得农村面貌焕然一新。然而,由于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在验收完成后,后序的管理运行得不到有效保障,使创建成效大打折扣。

二、关于促进生态乡镇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营造生态创建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生态创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生态创建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决策、指导、协调、监督等各项职能,各部门和乡镇、村要紧密合作,主动参与,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创建良好局面。

(二)农村环境保护、环境整治工作要实现常态化、长效化。要把农村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农村环保项目建设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村环保设施建设到位和运行到位。继续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既要狠抓对环境卫生落后村屯的整治工作,同时又要加强对达标村的长效化管理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创建管理机制,确保已建成的农村环境治理设施更好地持续运行,不断巩固我州生态创建成果。

(三)积极发展壮大生态农业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是关键。在稳定农业生产基础上,积极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促进生态经济发展。通过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农产品档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农产品竞争力,进一步优化生态农业建设格局,促进农业生态经济发展。

(四)加快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乡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排污管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和设计,力争早日建成使用。研究建立符合我州实际的乡村垃圾处理运作机制,积极探索垃圾减量化产生、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有效模式,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积极督促涉污企业改进和完善环保设施,提高污染治理能力。

(五)有效整合生态环境创建资源。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有效整合活化相关部门的政策资金,高效发挥各类政策资金的聚集效应,建立统筹推进工作机制,由各级政府牵头,环保、农业、林业、畜牧、住建、卫生等各部门之间加强协作,汇聚力量,合力实施,有效保证生态州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本期《政协建言》由州政协委员许海兰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