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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建言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几点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08 12:09:32

 

为进一步了解我州行政审批工作情况,促进行政审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民”,828日州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马景峰的带领下,对州暨延吉市行政审批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视察组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详细听取介绍,了解窗口设置情况、审批流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州编办、州公管办、延吉市政府的工作汇报。通过视察,我们认为,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1211月正式启用以来,充分发挥服务社会、促进发展的作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和解决的问题。

一、我州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下放的管理权限虽然数量很大,但很多只是下放了初审权,部分审批事项下放随意性较强,个别省直部门在放权后又通过相关实施细则或文件通知等形式,变相上收。下放的审批项目中,季节性、业务量小的项目较多,真正能够直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项目较少,进入政务大厅办理只能增加行政审批成本。

2、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多,办事程序复杂,很多事项属于政策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于非行政审批事项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其设定权限、范围、条件、标准都没有明确的要求,而一些部门的行政管理方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过于依赖非行政许可审批的管理方式,重审批轻监管,只审批不监管。自行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增加审批环节的现象依然存在。应进一步精简清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尚存在较大空间。

3、行政审批授权业务量不多或部分审批事项无法直接办理,导致个别窗口工作人员存在“摆样子”的现象,遇到实际的业务还得回到本部门办理。如质监局项目多在局内专属设施检验检测,大厅只能承接项目,办事群众多次往返办理,造成极大不便,而且也增加不必要的费用。

4、从目前州内情况看,县市和州直部门仅仅形成了基本审批项目清单,审批项目名称不准、数量不全、职责不清、更新滞后、公开度低的现象尚未有效解决;所需要件、办事程序不够简化,审批程序不够规范,急需健全与之配套的各项管理、监管制度,充分形成资源共享机制。有的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私自抬高办事门槛,群众办事过程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

二、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几点建议

1、我州作为区域型政府,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首要任务是正确处理好宏观调控权与微观事权之间的关系。由于我州所辖8县市大都存在资源条件同质同类的现象,容易因无序竞争而导致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为此,要进一步强化州本级的统筹协调能力,对无序竞争易发多发领域实行统一管理,切实为全州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2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清理审批事项的工作力度。各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实施行政职权依据合法、程序正当、方便利民,依法取缔违法不当的管理权限和程序规定。不断加大对下放权限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抱着权力不放、不及时办理衔接手续、重复上报充数、未按规定取消或停止审批行为的单位,要依照相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3、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精神,加强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和规范,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将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切实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4、规范政务大厅管理,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待遇,推进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绿色通道”、“直通车”、全程代办、网上审批、上门审批、预约审批等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

 

 

 

(本期《政协建言》由州政协社会民宗与港澳台侨外事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