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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建言

关于棚户区改造中几点问题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15 11:05:42

 

 为加快城市建设、改善群众住房条件,近年来,全州各县市按照政策要求和既定时限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城区面貌不断换新。住房无小事,群众意愿彰显政策效力和存在的不足。棚改中,大部分群众的愿望要求得到落实,但也有一些意见应引起重视。

 一是回迁安置政策落实中存在偏差。如对“拆一还一,不找差价,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收取成本价,对低保家庭免费赠送”的优惠政策,群众反映,在有些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回迁安置中,除回迁房的一层不找差价外,每上一层加收50元,导致回迁差价负担过重,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上存在偏差,应予以明确界定。他们认为:“不找差价”并不是一楼不找差价,也不是所有楼层都不找差价,而应该是整个楼层差价为零,即楼层好的应该交纳差价,楼层不好的应该补偿差价。另外,《补偿安置方案》中没有写明对“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享受成本价”的规定和对“低保护家庭免费赠送”的内容。

 二是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如对“新建回迁住房配套设施应齐全,满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的安置政策,群众反映,个别县市在棚户区回迁房分配上只提供未装修的“毛坯”房,达不到入住的基本要求。他们认为:按政策规定回迁房至少应达到“简装”标准,或者补偿回迁户“简装”所需费用。

 三是部分群众的合理要求得不到回应。群众反映,有些棚户区改造地段建设高层楼和多层楼(装有电梯,3-6层),由于回迁户多是经济条件较差的弱势群体,考虑到今后的生活负担,所以要求回迁到多层楼,但房屋征收部门以“回迁楼全部为电梯楼”为由拒绝提供多层楼,导致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回应满足。如延吉市棚户区改造G7标段(位于梨花路南侧、滨河路北侧、金达莱街东侧、信合小区西侧)项目实施过程中就存在上述问题,回迁户意见较大(房屋被征收人674户,未签订协议的85户,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而申请复议的23户,因复议申请尚未到期,届时还将有部分回迁群众提出申请)。

 建议相关部门能对这些问题予以重视,听取被征收人的合理诉求,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本期《政协建言》由州政协委员金春浩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