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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规范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01 14:59:07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城市物业管理服务已成为社会治理的重心和百姓关注的焦点。为了发挥物业管理服务在城市管理中应有的作用,结合目前我州存在的问题,州政协委员刘延国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力度,以制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业。要把加强物业管理服务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一项内容纳入延边州“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州实际,尽快出台《延边州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监管部门,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有效的考评、奖惩、引进和退出等机制,将物业普遍存在的违规操作关进制度规范的“笼子”,在企业间形成良性竞争。同时,要加强《民法典》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依法维护在物业管理中的权益。
 
  二、依托政务服务网络,建立物业服务监管平台。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公益化为导向,建设集大数据监管与开放式服务为一体的延边物业服务监管托管平台,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估、价格评估、财务审计机制,接受政府监管部门、业主委员会以及小区业主的委托,对物业企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价格标准、服务行为等进行信用评估、价格评估和审计,并向社会公示,对违法违规的物业企业予以曝光,对物业企业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管。
 
  三、扶持壮大本土物业管理企业,以龙头和榜样带动行业发展。本土物业企业植根于延边大地,服务于父老乡亲,具有乡情、亲情浓厚等特点。建议在全州300多家物业管理企业中,选择信誉度高、管理能力强、具有一定规模的本土企业作为培育对象,在政策上扶持、资金上支持,使其不断发展壮大,成为龙头引领物业行业的发展。对规模不大但信誉较好的物业企业,采取收购、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等方式,壮大企业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对规模小、信誉差、群众意见大的物业企业,予以警告、通报、限期整改或取消其执业资格,促进物业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四、因地制宜,发展形式多样的物业管理模式。对无物业小区、尤其是对改造后尚未进驻物业管理企业的小区,鼓励采取“党建引领+居民自治”的方式,由社区牵头,组建业主委员会,推进社区与居民协商共治。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设备等参与渠道,提升居民参与度,激发居民自治活力,按照居民需要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物业管理。充分发挥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建立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对居民反响强烈、要求迫切、矛盾聚集较深的热点难点问题,灵活运用民主评议、事务听证、居民代表会议等协商形式进行解决。
 
  五、发挥行业协会引领作用,满足百姓生活需求。物业行业协会应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强化企业自律,不断规范从业行为,引领物业企业进行科技化、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企业内部管理和运营,根据业主需要不断开拓扩大服务领域。密切与社区、业主之间的沟通联系,发挥服务优势,帮助社区承担部分责任和义务,充分依托网络线上平台发起组织、线下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为居民营造多姿多彩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