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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加强校地合作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5 13:56:11

  近年来,随着国家科研投入力度的逐年加大,高校的科研体量也在日益增长。然而,高额的投入并未带来应有的回报。据不完全统计,我国高校每年大约有80%以上的科研成果被闲置,实际转化率只有15%左右。我州的情况也是如此,以延边大学为代表的高校在本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每年也仅仅有几项,转化率不足5%。究其原因,州政协委员王洪军认为,主要是长期以来的科研体制弊端使得高校科研工作重成果、轻实践,重研究、轻转化。
 
  为进一步促进我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州政协委员王洪军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解放思想、转换观念。我州的广大科研人员应充分认识科技工作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不能只停留在为发论文、做鉴定、评职称、晋升的境界。应树立服务经济社会的意识,认识到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生产的重大现实意义,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真正了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任务,开展科研工作。我州各级政府和高校管理层更要转变观念,深化各类相关机制体制改革,重构高校科研评价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业绩在各类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作用,为科研工作营造健康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
 
  二是创新合作模式,推动校企、校地联合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是一个复杂,耗时、高投入、高风险过程,只靠高校单方面的力量,难以长期维系并取得理想效果。我州高校应面向延边地方产业发展需要,与本地企业合作,共同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本地化。和我州企业共建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及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利用平台充分整合高校的技术成果资源和人才资源,企业的市场信息以及政府资源配置的能力,实现供需的有效对接,促进科研成果落地,解决行业企业的技术问题。同时,针对我州产业发展急需,采取政府立题、企业出题、高校破题的模式,集聚政府、企业和高校各方优势资源,协同攻关。通过鼓励我州高校与企业、地方在技术、项目、人才及资金等多方面进行深度合作,联合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我州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建立健全科技成果产业化金融机制。我州财政经费应适度向科技创新前端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我州高校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减少行政性科技项目和事后奖励性科技项目的补助额度。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贷款补贴、科技保险补贴专项等金融措施,对我州高校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贷款贴息、科技保险和担保等方面给予财政和金融支持。建立产业化投资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并谋求与相关投资机构合作,适度引导风投资本参与到我州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中来。通过基金、信贷、创投等多种方式持续融资和发展,推动资本与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的有效对接,为我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