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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8 09:24:55

  为营造良好地发展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我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州政协委员李玉晶、史凯成建议:
 
 
  一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综合窗口专职人员队伍建设,采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一步优化流程,切实做到前置条件减少、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时间缩短,让民营企业真正感到精简市场流程带来的贴心服务环境。做强监管的“加法”。希望在执行环保督查中,引导民营企业转变思想观念,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帮助民营企业寻找符合环保要求的有效办法和途径加以改造,让民营企业能够在改造中转型升级,又能在环保督查中“凤凰涅槃”或“浴火重生”。优化服务的“乘法”。创新政企互动机制,善于与民营企业家交往,建立新型的政商关系。公职人员要积极主动地为民营企业服务,不能因为“清”就划清界限、撇清干系,更不能“亲”到无原则、无底线,真正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清”上加“亲”,着力营造重商、亲商、爱商、尊商、富商、安商的浓厚氛围,畅通与民营企业家对话交流制度。加快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推进“线下、线上”融合改革,尽早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加大数据整合力度,打通政府部门内部之间、市县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树立新时代营商环境新形象。
 
  二要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政策制定要广泛征求非公有经济代表人士意见,出台完整的政策体系。涉及制定政策的相关部门要符合民营企业发展实际需要,充分做好前期协商沟通和进行充分论证,出台科学合理的具体政策。要及时制定政策实施细则,及时消化、对接、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释放政策红利,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26条具体措施,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的指导服务,确保在地方权限内降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为民营企业减负;落实好国家社保政策,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要进一步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加快推进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降低企业成本,构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要因地制宜地加大对民营企业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惠企政策广而告之、广为人知,推动政策真正落地落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要健全平等保护的法制环境。聚焦当前公职人员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改变官本位思想,牢固树立公仆情怀,切实解决好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作风问题,增强法治意识,营造公正透明、互利共赢的发展环境,形成强大合力服务民营企业。涉及民营企业的相关部门要把企业办的事情真正抓起来,负起责任,解决好政府管理过程中的“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要牢固树立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理念,引导民营企业聚精会神办实业,营造实业报国的良好社会氛围。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切实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