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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关于加强湿地生态保护 助力延边绿色发展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8 10:22:33

  湿地保护与可持续管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区域生态安全,事关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事关子孙后代生存福祉。
 
  针对我州湿地现状,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延边绿色转型发展,州政协委员朱卫红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湿地总量管控,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明确湿地面积管控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合理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明确湿地名录,并落实到具体湿地地块。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规范湿地用途管理,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多措并举增加湿地面积,严肃惩处破坏湿地行为,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加大力度提升湿地质量,积极建设湿地生态公园,科学规划湿地生态旅游,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
 
  二是建立分级管理体系,健全与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相适应的保护管理机制。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将延边州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定期更新,并将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强各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的能力建设,夯实保护基础。建议我州启动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利用条例的制定工作,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提供法律保障。统筹现有林草、环保、公安等部门力量,完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执法队伍。建立健全绿色GDP考核体系和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将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列入基层干部考核体系,定期召开全州湿地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会议。
 
  三是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完善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建议州及县市政府,通过污染清理、土地整治、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拆除围网、生态移民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加强河流、湖泊、沼泽等自然湿地资源的保护与管理。针对城市河段,可运用生态护岸植被修复技术、多样化的生境营造技术等,进行河岸乡土植被恢复与河流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恢复工作;针对废弃水田,实施季节性水文调控管理,进一步推进人工湿地恢复为天然湿地的生态示范工程;针对部分湿地边缘低产区旱田,将其转化为水田、鱼池等绿色综合农业发展模式,确保在维持经济效益的前提下,进行土地利用方式的调整,增加湿地面积,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促进延边州具有朝鲜族耕种特色的稻田文化的传承与推广。

四是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科普宣传教育。积极鼓励科研院所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基金、省直各厅局项目资金,加强湿地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示范,争取在湿地修复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建立湿地保护管理决策的科技支撑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推进典型受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恢复、重建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有效形式,面向公众开展湿地科普宣传教育,建立湿地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利用互联网、移动媒体等手段,普及湿地科学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形成湿地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