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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关于加强我州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1 14:54:47

  长期以来,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治理一直是建设美丽乡村的一个难点问题,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标志着农村的改革发展进入了历史新时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2018年8项重点工作之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农村旅游业的发展,农村的基础设施得到很大的改善,但由于受农村长期的生产生活方式影响和对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监管及处理措施的缺失,导致了河流沿岸、公路沿线、村屯周围、农田地头、旅游景点等区域存在大量的生产生活垃圾或废弃物品,对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问题已经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妥善处理好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是关系民生和关系农村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快我州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的步伐,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治理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关键是要发挥当地群众的主体作用。首先,探索建立和完善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治理和监管机制,比如探索建立“河长制(河流分段管理)、区长制(划分小区段进行管理)、户长制(门前三包)”等制度,采取有偿服务的方式,通过群众选取专人负责农村河流、道路、村屯、田土、旅游景点等区域的垃圾清理、监管和处理。其次,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提倡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和监督。第三,发挥乡规民约的规范作用和村民自我约束作用,尊重村民意愿,着力强化村民卫生观念,营造乡村环境卫生氛围,提高村民道德素养。通过村民自治,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垃圾集中排查整治活动,使建设美丽乡村拥有恒久的生命力。第四、对破坏、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处罚,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奖惩制度,鼓励村民自觉维护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政府的资金投入主要是完善基础设施的问题,首先,是需要对每个乡镇的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治理进行一个合理的规划,根据各村的情况分门别类研究可行的治理办法和措施,分阶段、分年度、分步骤实施,这样既解决项目和资金不足的问题,又可以达到逐步优化、取长补短的效果。其次,利用好之前几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经建设好的收储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必备的垃圾收集池、垃圾箱、运输工具等,使其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对没有享受到项目补助的村屯要逐步完善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公路、铁路沿线的村屯要优先给予考虑。第三,投入一定资金帮助村级资金积累不足的村屯解决人员聘用的工资待遇问题。第四,可以设置相应的奖励资金,用于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制度科学完善、治理效果较好的村屯或乡镇进行奖励。
 
  三、加大对乡镇党委政府的考核。建议将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治理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考核范畴,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农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州政协委员:范桂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