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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解决开发商遗留问题 改善物业服务水平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25 14:50:18

  物业服务作为房地产商品的消费环节,是房地产开发的延续和完善,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为完善市场机制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一种综合性服务方式。物业服务既是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化城市管理不可缺少的一环。
 
  “近年来,物业服务行业得到一定发展,但仍存在物业服务覆盖面低、从业人员匮乏、服务水平不高、行业发展环境亟待改善等问题。”州政协委员刘延国介绍说,特别是许多小区的应急维修达不到业主的需求,如电梯、消防、屋面漏雨、噪声污染、车辆乱停乱放、私搭乱建等问题,直接影响到业主的居住舒适程度和满意度。
 
  刘延国委员认为,交房时未能完善小区相关配套设施,房屋未经验收就交房导致房屋质量问题较多,加之物业维修服务不能满足业主的要求,造成业主入住后投诉较多,而物业公司又难以协调处理,引发许多矛盾。刘延国建议我州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贯彻执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做好承接查验工作,对于承接不具备交房条件的项目时,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风险分析,规避风险,不得盲目接手。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承接规范的物业项目,避免承担较大风险。
 
  就如何促进我州物业管理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刘延国建议:一要建立联席制度,切实监督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相关规定。二要进行联合执法,加大对于违法违规现象的监管力度。三要加强执法部门的法律培训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四要采取多种形式的监督方式,建立有效、高效的投诉机制,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