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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关于加大延吉市停车管理力度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05 08:44:18

随着延吉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增,居民生活不断提高,车辆拥有量快速增长,据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透露,延吉市机动车每天以30辆左右剧增,截止目前机动车登记注册约16万辆(含正三轮)其中小车约6万余辆,给中心城区停车管理提出全新的课题,“停车难”、“乱停车”的问题渐显突出。这不仅带来交通行车安全隐患,也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与打造宜居城市不相适宜。健全城区停车设施,规范停车管理势在必行。
      一、存在问题

(一)园林城区停车场建设规划先天不足
 受当时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大部分建筑与早期建设的小区当初没有规划设计停车场,车辆只能就近在道路上停放,也没有可供改建成公用停车场(泊位)的储备用地。
     (二)停车设施不够完善,规划标准低。
 到目前为止,延吉市地下较少,地面停车场又还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统一规划管理,且现有停车场的配置很低,与现行停车要求差距很大。原已经规划的建筑物基本都没有配建停车场。新规划的建筑物也有一部分未按要求同步建设,部分配建停车场建成后未按规定用于停车,配建的一些停车场(库)被移作它用等。大量机动车停放在公共活动空间,上下班、逢年过节交通阻塞的现象严重。
     (三)体制不顺,对静态交通缺乏有效管理
 交警、城管、交通、物价等部门因警力或执法力量不足,以致部分路段管理出现“真空”,车辆乱停放屡禁不止。有些单位的停车场所还处于为本单位和客户的车辆服务的状态,有的停车场所只收费不管理,对于车辆的被盗和损坏等问题不负责,车主无安全可言。有些车主习惯于随处停车,宁可停在路边、人行道,也不驶入指定的停车场所。主要表现在延吉市进学小学门前、参花街路段、狗市街路段、,特别是光明街东西走向的海兰路。
     (四)缺乏相关配套政策,无法吸引民间资本投入
 现有政策缺乏有力的利益激励机制,难以吸引社会资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停车场建设,加之投资回报期较长,缺少建设用地,开发商对于投资建设停车场的积极性不高。
     二、有关建议:
     (一)完善规划,建设停车场,标本兼治“停车难”
 严格按照《延吉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的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或扩建停车场,建设单位必须配套建设足够的停车位,否则不予审批。严把市区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关,对新建住宅、办公区、商业楼群等必须强制建设停车场。在旧城改造项目中,要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停车场。对不符合交通安全和畅通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和审批。在今后市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中,每个住宅小区必须按照标准配建停车泊位。全面推行城市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同时,加大对路段停车设施的投入,建立完善综合交通停车管理系统,如咪表或移动收费管理器,逐步还清历史欠账。
     (二)加大执法力度,整治停车市场,基本杜绝“乱停车”
   
 据了解,今年延吉市已出台了《临时停车场设置、管理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市停车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下步应由市政府牵头组织住建、规划、公安、交通、物价、国土等部门组建强有力工作专班,结合我市城市用地情况,研究、制定建筑物配建停车指标体系和执法办法,并严格执行;打开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场院停车场;市政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完善城区停车场点建设,有效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针对已配建的停车场、地下停车场被挪作它用的,应责令其限期恢复停车场的用途。坚决取缔不合法停车场,将安全隐患抑制在萌芽状态。在市区主要干道如人民路、天池路、参花街、友谊路等驾驶员不得违章停车,对不听规劝、乱停的车辆要依法拖离现场。针对警力不足与空挡时段,可借鉴发达城市成功经验,建立市民参与拍照取证或街道收费管理员举报机制,努力营造驾驶人员不愿违章、不能违章、不敢违章的良好氛围。
     (三)分级收费,加快车辆流动,提高车位“利用率”
     据延吉市城市交通客运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介绍,2010年,延吉市利用城市道路与人行道只能规划建设了1000多个公共小车泊位。按交警部门提供数据测算,我市停车容量比例为30:1,就是说30辆车共用一个车位,停车容量明显不足。只有加快车辆流通,才能尽量满足停车需求。因此,采用分级收费,以经济杠杆的作用缓解停车难问题。具体办法是将我市道路临时泊位收费标准分成两个不同等级,在其它道路和街区仍采用现行收费标准,而对中心城区拥挤的商业街区,物价部门根据停车时长递增提高收费标准。刺激车主在免费的15分钟内加快办事速度,避免了过去长时间占用车位的现象。同时,提倡各小区、繁华街区沿街、单位院内停车场实施有偿服务,有效的遏制私家车上街次数、激励广大车主乘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出行,降低出行成本,减轻中心城区停车压力,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
     (四)加快改革步伐,推进停车“市场化”
   
要把机动车停车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来对待,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停车设施建设。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按照“谁投资、谁运营、谁受益”为原则,采取优先解决用地、贷款、适当减免有关费用等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吸纳资金,鼓励和吸引民资、外资共同参与停车场的开发、建设与经营,扶持停车场建设走产业化发展、专业化运营之路。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优先建设地下停车场。借鉴发达城市经验,在城区改造中,以地下停车场代替平面停车场,兴建自动化立体停车系统,推进立体停车场建设,创造停车产业的发展商机,通过市场机制破解“停车难”问题。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实现停车“法制化”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法制宣传,使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素养。交通管理部门要增加路面巡视时间,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处罚力度,通过在《延边晨报》或广场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定期曝光车辆违停信息,使车主自觉规范地停车,营造良好的交通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六)单位停车场夜间实施有偿开放,一些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夜间空闲,而附近的居民区及路边却停满车辆,管理部门与这些单位商榷,在夜间向附近居民有偿开放,这样既方便了市民,单位也适当创收,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停车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