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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关于适应新常态促进我州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28 13:37:30

一、适应新常态,倡导绿色转型发展理念。面对我州湿地、水、大气环境的破坏;市场需求疲软;劳动力、资金、土地等资源要素成本上升和短缺等经济状态,加快转型再不能只是一句口号,而要下最大决心,把全社会的思想统一到坚定不移地实行绿色转型发展上来,切实把转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切实在转型中破除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壁垒,在转型中抢占新一轮发展先机。要摆脱依靠GDP高速增长的惯性思维,来确定经济发展战略和生产力布局,树立经济发展速度将长期处于中高速的常态化的理念。破除GDP指标的硬性考核和排名,实行区间管理制度。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适应新常态,促进绿色转型发展的社会氛围。

二、适应新常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绿色矿业,保护生态环境。坚决防止先上项目后环评的做法,对于矿山开采项目要从源头上把住关口,严格准入,提高准入门槛,坚决杜绝小矿山开采项目上马运营。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禁止新上增加污染物的项目,从严控制产能过剩行业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真正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依法取缔关停区域内小型采矿业、小化工、小造纸等污染严重、浪费资源能源的企业,严禁建设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的项目以及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禁止在河流上游从事矿业活动,推动矿业经济走节约、清洁、安全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快人参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保证人参在“舌尖”上的安全。利用我州丰富的蜜源植物资源优势和蜜蜂种群优势,加强与科研院所科技合作,研发新产品,促进蜂产业向食品、饮料、医药、化妆品等领域延伸,培育产业品牌,提高蜂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促进蜂产业转型升级。整合延边大米品牌,统一标识和包装,培育适应性优良稻米品种,促进水稻种植的标准化生产,出台保护条例,确保水田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建立水田地保护和种植的奖惩机制。

三、适应新常态,促进林业绿色转型发展。一是,开始着手制定应对停伐,推动林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方案,包括州委州政府制定支持林业改革和转型发展的意见、林业本身应对停伐的措施、州委州政府支持和引导林产品加工企业转型发展的意见和措施、政府承接林业社会职能剥离的方案。二是,积极推动林产工业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变国有独资企业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对于依赖州内木材原料的企业,寻找替代原料,研究开发新产品、引进新技术,实现绿色转型;鼓励木制品加工企业外迁到俄罗斯远东地区,开展木材资源加工,返销满足国内需求。三是,实施红松阔叶林生态恢复工程、中药材开发利用工程、森林旅游产品和线路的打造工程、绿色森林食品的研发工程、绿化苗木培育工程等林业替代产业,培育林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四是,成立工作小组,谋划和推进与俄罗斯开展木材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合作,在俄罗斯建立木材资源采伐基地和进口渠道。五是,做好停伐的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深化改革的整体合力。

四、适应绿色转型,发展绿色就业培训,增加投入,制定绿色就业培训计划。加强对中小学生教育,从小学习绿色知识,培养绿色消费理念,在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开展经济发展新常态相关理论和绿色转型教育培训,树立集约、节约观念,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引进低碳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清洁能源技术发展新兴产业,创造绿色就业岗位。鼓励人们从事“绿领”职业。与延边大学和延边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适应绿色转型发展需要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等产业领域的技能型人才,为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州发改委办理情况:一、坚持把落实规划作为绿色转型的前提。省委提出的“绿色转型发展”战略构想,我们积极配合省里编制完成了绿色转型规划,并编制了《延边州关于落实吉林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总体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实施方案》,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发展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证规划目标和任务完成。

二、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绿色转型的抓手。今年,组织实施“873”计划,即固定资产投资突破800亿元,实施3000万元以上项目超过700个、亿元以上项目超过300个。

三、坚持把产业跃升作为绿色转型的支撑。我们将牢固树立“生态为民、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快推进生态移民,强化生态文化建设,培育群众生态自觉,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