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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关于贯彻《条例》内容促进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发展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06 11:04:31

 

朴永哲  李雪峰

 

朝鲜族传统体育是指我国东北地区为主要栖息地的朝鲜族聚居区社会里,世代相传,具有朝鲜族民族文化特点的各种体育活动的总称。朝鲜族传统体育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揭示朝鲜族体育起源,剖析体育发展历程的活化石,还是挖掘和创新体育项目和形式的源泉。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朝鲜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严重滞后,目前朝鲜族传统体育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目前朝鲜族传统体育的普及力度不够,社会大众对朝鲜族传统体育认识不够。

2、对从事朝鲜族传统体育的专业运动员在政策、资金和制度等方面的支持还远远不足,使得专业队的训练面临着诸如资金、场地等实际困难。

3、目前从事民项的运动员非常缺乏,招生问题已经是教练员非常棘手的问题,而且对于退役后的面临的就业问题也是运动员最大的后顾之忧。 2011年延边州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十二条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财政收入增长比例逐年递增。为此,按照《条例》规定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设立专业资金,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财政收入增长比例逐年递增,以此来全力保障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普及工作顺利开展。一是为州内各朝鲜族学校和延边师范分院等学校配建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器材,二是为开展训练的学校提供专业训练器材并及时配建和更新专业训练器材,确保运动员在训练中的安全性。三是加强训练队资金投入,及时为运动员参加保险,提供优良的学习训练环境,确保运动员伙食标准,保证基本训练补助和换季服装补助,为培养后备人才提供保障。四是设立开展培训专项经费,制定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各级培训班,加强专业训练队教练员队伍能力培养,积极推荐到外省市进行交流学习。五是设立补助和奖励专项经费。增加教练员的奖励和补助资金投入,对常年工作在一线开展训练工作的专业队教练员增加训练补助,按季节发放运动服装补助,在各级等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体育教师和专业队教练员们根据比赛级别给予物质奖励。

二、建议建立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馆,保证训练队能够常年训练。建议住建局统筹规划,在十三五期间能够保障建立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馆。由于气候因素,延边地区夏季较短,春秋两季多风,常年气温偏低,促使开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室外训练时间较短,然而众多项目属室外训练比赛项目,没有专业的训练场馆作保障,将严重制约民项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建立民项训练馆就能够保证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正常开展,同时也能够承办各级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