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委员提案

委员提案

关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禹明哲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16 10:44:31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健全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机制,推动中小企业加速发展。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目前这个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诚信建设问题无疑是重要因素。

企业诚信缺失主要表现在:一是向银行提供虚假报表。许多中小企业出于避税或融资等原因,往往有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报表,向税务部门报送业绩不好的报表,向银行提供业绩扩大,财务数据优良的报表。这导致银行对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还贷能力以及发展前景难以做出准确判断,不敢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二是贷款到期不按时偿还。事实表明,有一些企业确因经营困难暂时无力还款;但也有一些企业是抱着侥幸心理能拖则拖、能不还则不还。还有的企业是有钱也不还,搞一锤子买卖。从目前情况看,贷款到期如果企业不主动还款,银行也没有更好的手段,只能拍卖抵押物,从起诉、判决到拍卖抵押物需要很长时间,导致银行积累大量不良贷款。三是一些企业虚构交易骗取贷款。企业或个人在银行贷款都必须有指定用途,要有真实交易或贸易为前提,可是有些企业往往通过虚构交易来骗取贷款。四是一些企业恶意逃债。有些企业以项目建设或开发新产品做幌子,骗取银行贷款,贷款到帐后,提取现金并乘机潜逃。还有一些企业在贷款无门时,通过民间高利贷或非法集资聚集大量资金后,乱上项目、乱铺摊子,并乘机抽逃、转移资金占为己有,这种事例在我州已发生多起,危害百姓利益,给各家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

企业失信的原因一是受高利润的驱动,使企业或个人瞄准银行,骗取贷款;二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虚假报表、虚假信息往往可以蒙混过关;三是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失信行为缺乏严厉的惩罚制度,企业失信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失信成本,因此,企业恶意逃债、拖欠债务、假冒伪劣等失信现象屡屡发生。诚信建设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措并举,需要企业、银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政府要发挥诚信建设的引领示范和推动作用。建议州政府成立延边诚信建设领导小组,要以建设诚信延边、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个人为目标,制定诚信建设长远规划,各行业都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政府领导和职能部门要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履行承诺,树立诚信政府形象;各部门要建立评价、评比制度,树立诚信企业典范,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失信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使不诚信企业或个人没有市场、寸步难行。

第二,建立银、政、企信息交流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政府主管部门应定期召开银、政、企联席会议,把资金的供给方和需求方聚拢到一起,使企业和银行在一个平台上交流融合、高效对接,实现银企共同发展。学习借鉴沿海发达地区经验和做法,将银行、税务、工商、房产等部门各自掌握的企业注册、纳税、贷款违约、房产登记等各类信息整合加工,定期发布,为经济杠杆部门服务中小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第三,加大执法监督、责任追究和依法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特别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等行业,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对行骗、诈骗、逃债等危害百姓利益的行为,要持续不断的开展严厉打击行动。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负责人为追求政绩、骗取荣誉而虚报、篡改统计数据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银行要对中小企业实施择优扶持战略,保证资金流向有市场、有效益、讲诚信企业。银行应将中小企业纳入重要服务对象,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延长贷款期限、提高授信额度、采取灵活的还款方式和抵押担保方式,实施利率优惠、减免收费等扶持措施,使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第五,银行要创新服务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小、期限短、要得急的特点,银行应优化审贷流程,通过调查、审查和审批人员集体会诊模式,快速对企业分析论证、揭示风险、确定贷款授信方案。贷款审批采取分级授权,可根据贷款额度大小、落实抵押担保以及风险大小等情况,采取有权审批人直接审批、或专职审查人员合议后审批以及提交贷审会集体审议后审批等三种审批方式,不断提升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第六,进一步加强银行与政府和企业的沟通联系,共担振兴延边经济的崇高职责。银行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共同探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政府建言献策,为企业提供融资咨询服务,使更多的企业通过银行这个正常渠道及时得到融资,共同促进延边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