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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大养老机构建设的力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7-12 16:36:57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大养老机构建设的力度

 

 

李淳国      方善花  金九淼  许玉姬  孙继恒

 

 

实现老有所养是十七大报告提出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州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如何应对老龄社会并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

一、我州人口老龄化的态势特征

据相关部门统计,截止2009年末,我州60岁以上老人30.1800人,占全州人口总数13.8%65岁以上老人19.7030人,占人口总数的9%。均高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比例。目前我州老龄人口以年均3.2%左右的速度增长,年均增长9600人,到十二五末期,将达到40万人,占全州人口总数的18.3%。我州将成为国内老龄化程度严重的地区之一,而且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的现象也日渐突出。

二、我州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是养老机构普遍规模较小,配套设施不全,服务功能不完善,服务硬件的档次和标准不能与多元化的养老需求相适应;

二是服务质量不能令人满意,缺乏规范化的管理,缺少人文关怀和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

三是缺少医疗设施和专业的医护人员,多数养老机构仅限于日常生活护理,以照料为主的服务模式;

四是收费标准不能与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支出相匹配,相当多数老人因支付能力不足,想住来不了。

三、对加大我州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

(一)贯彻落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益性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和服务设施的投入,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妥善安排生活不能自理或无子女、无经济来源的特困老人。

(二)加大养老机构设施建设。举办集住养、治疗、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为一体的老年养护机构,从人性化角度提供多种形式并存的综合性服务。各级政府要按照社会公益性事业的要求,从各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

(三)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

——合理规划布局建议政府组织力量进行养老机构现状的专项调研,根据需求和发展趋势制定中长期养老机构布局指导意见。按照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相结合的思路规划三种养老机构模式:市场型,社会投资为主渠道,软硬件条件较高,用于满足有较强支付能力老人的需求;福利型,财政投资或与社会投资相结合,设施中档,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价格标准,收费充分考虑大众的承受能力;救助型,由政府投入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完备,用以满足老龄贫困群体的需求。

——拓展筹资渠道一是把养老机构建设列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稳固的投入体系;二是借鉴外地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办法,鼓励不同所有制养老机构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三是探索养老保险新险种,可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四是用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对有意转入养老产业的社会资金,以用地、建设、运营、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以吸引,在水、电、暖、气、讯等方面给予优惠;五是打破所有制限制,挖掘社会资源潜力,整合养老机构资源。

(四)加快养老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从事社会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的专业人员。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流程,要有明确的各类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操作规范。政府相关部门要真正发挥宏观管理和行政监督的职能,确保入住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