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案
关于我州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4-15 09:10:39
关于我州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建议
州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走出去”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适应国际国内经济
一、我州“走出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州“走出去"工作仍处于自发状态,缺乏政府
(二)我州“走出去”企业仍以民营企业为主体,投资额度偏小,对全州经济发展的贡献较小。目前,我州“走出去”企业全部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的特点决定其把握市场机会较快,但是同时也限制了企业投资规模和效益规模,抗风险能力也较弱。除敦化市金海木业有限公司、吉林新元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天池工贸有限公司等个别企业外,90%以上的企业对外投资额度都很小,最少的只有5万美元,最多的也仅为l00万美元左右。
(三)我州企业“走出去”的渠道少,企业面临的困难多。一是由于国家对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法律法规尚处于完善阶段,企业“走出去”仍要接受复杂的行政审批程序。二是由于我国在资本项目方面还没有实现开放,境外投资的企业不得不面临周转资金难、融资难的“两难”窘境。三是我州在“走出去’’政策方面尚缺乏统一的规划部署,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因而缺乏制度保障,面临较大的风险。
二、对我州“走出去”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走出去”战略的规划和实施,积极营造良好的“走出去”环境。一是要制定我州“走出去”战略总体规划。要按照《长吉图规划》的总体要求,敢于“先行先试”,制定出不同类型的企业“走出去”和到境外投资的近、中、远期目标和计划,初步建立起对企业“走出去”具有指导意义的宏观政策。目前,根据我州的区位、产业特点,“走出去”工作仍应以俄罗斯和朝鲜为主。二是要定期选定和公布对外投资的鼓励行业,以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三是要配合国家放宽境外投资审批限制的政策,深入、细致地搞好市场调研,使企业“走出去”的引导、组织工作由战术型向战略型转变。四是要建立健全各类、各级境外行业组织,加强“走出去”企业行业自律,保障“走出去”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要依靠龙头带动,推动“走出去”企业集群式发展。一是要坚持“抓大、扶中、促小”的原则,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推动更多的企业“走出去”。二是要尝试发挥敦化市金海木业有限公司、延边天池工贸有限公司分别在俄罗斯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朝鲜铁矿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整合我州境外企业的资源和优势,形成“龙头带动、优势互补、利益均沾、成果共享”的境外资源开发、生产、加工新格局。三是要根据俄罗斯、朝鲜等投资国特点,选择补偿贸易、境外加工贸易等合作方式,采取独资、合资等投资方式,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四是要以森工、矿产资源、海产品等领域合作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商务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尝试开展农业生产合作项目。
(三)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培养跨国人才。一是要加强对“走出去”工作的宣传指导,及时宣传鼓励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各类政策。二要以多种方式搭建“走出去”到境外投资的信息平台。三要宣传境外投资的成功经验,以典型引路,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造浓“走出去”的氛围,造大“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