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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州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16 10:20:56

 

关于加快我州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建议
 
建立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是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州的社会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资金保障有待进一步增加。二是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经费短缺等问题比较突出。三是相对贫困人口医疗难、住房难及子女上学难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四是救助社会化程度不高,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不高,途径不广。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我州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提出以下建议:
1、全面确立以人为本的社会救助指导思想。凡是符合低保条件的,都要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切实保障每一名公民的生存权。
2、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今后的工作中,一方面要稳定城市低保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水平,最终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3、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应该在低保、养老、助残、托幼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这方面的费用,政府应义不容辞地从财政资金列支。但政府负担,并不意味着政府事无巨细都要参与。在一些具体的事务性工作方面,政府应该交由社会承担。而社会承担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要加大对民间组织的培育、管理力度。只有把社会组织这个第三部门的社会力量发展起来,才能填补政府退出后留下的空间。
 
 

(本期《政协建言》由州政协委员辛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