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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州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8 08:52:37

  各位委员: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政协委员通过提案方式建言献策,是参政议政的重要手段。为充分发挥提案在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州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州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选题
 
  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选题,并经过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后,及时把有关情况形成提案提出建议。
 
  二、提案撰写
 
  提案内容要结合我州实际,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要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原则,做到宁少勿滥,避免简单敷衍、生搬硬套。要坚持一事一案、撰写规范、文字精炼、语句通顺,篇幅控制在1000-1500字之间。
 
  三、提出方式
 
  1、个人或联名提案: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
 
  2、界别、小组提案:州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可以界别、小组名义提出提案;以界别、小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
 
  3、专委会提案:州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以本专委会名义提出提案。
 
  四、明确不予立案标准
 
  提出的提案必须符合党和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州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规定的提案立案标准。凡提交的提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予立案: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国家明令禁止的;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或亲属等解决问题的;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为本单位争取项目、资金、编制的;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超越本地事权范围的;内容存在抄袭、杜撰和炒作话题行为的;内容空泛、建议笼统或明显不可行的;一事多议且无法确定主办单位的;其他不宜以提案形式提出的。
 
  五、提交方式
 
  委员可以登陆延边州政协网站,点击进入提案管理系统,通过政协委员提案提交系统端口提交提案,也可以将提案发送至州政协提案委邮箱:zzxtaw@163.com。提交提案截止时间为本次会议闭幕前一天15时之前,此后提交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处理。
 
  联系电话:2818773  2812822 
 
州政协提案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