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
关于推进诚信延边建设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1 09:04:07
随着“五个延边”建设的不断加快,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得到不断改善。但是,在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同时也暴露出管理方面的一些隐患。目前社会整体信用水平还不高,政府部门、企业及个人诚信缺失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延边的形象。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也很缺乏,失信成本偏低,社会诚信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另外,信用数据库共享进度较慢,部门间信息互通没有形成制度化,虽然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运行已经很大程度上汇集了信用信息,但各大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还缺乏时间表,与信用有关的大量信息仍旧分散在银行、工商、法律、税务、海关、公安等单位,未能形成统一的数据平台。
为进一步强化诚信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诚信延边建设步伐,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尽快启动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信用管理条例》,对全州诚信建设相关工作实施依法管理,使诚信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二是进一步整顿规范信用秩序。对影响恶劣的制假售假、信用欺诈等违法违规的失信行为,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要主动介入,密切配合,重拳出击,重点治理,严厉打击失信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综合协调领导机构,负责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用监管、协调;依托州政府网站建设“延边诚信网”,进一步整合各部门、各行业的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的信用信息数据交换中心,与工商、税务、质监、银行等部门信用管理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
四是建立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重点人群诚信档案的管理监督,依法将这些人员的有关事项内容、廉政记录、考核结果、违纪违约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
五是建立守信奖励机制。每年通过媒体在全州公开评选诚信企业和诚信个人,对获得诚信企业和诚信个人称号的,记入诚信管理档案并进行适当奖励。同时还要在企业贷款、融资、招工、常规检查等和个人求职、就业、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照顾。
六是建立失信惩戒机制。要设立不诚信人员黑名单,各部门按照职权依法对失信个人实施惩戒,例如,对失信个人限制其再办理企业登记、银行卡、户口、身份证、驾驶证,以及限制其购买火车票、高铁票、飞机票等,严厉实施联合惩戒,真正建立起“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诚信社会机制。
七是加强诚信道德教育。把诚信教育贯穿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各领域,在全社会广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建议结合“11.22全国诚信日”设立“延边诚信日”,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开展诚信宣传,创建城信活动,在全社会建立起“信用是资源、信用是财富、信用是商誉”的信用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