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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

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金太玉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17 10:50:15

 

 

没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多为老旧小区,这些小区大多建成于福利分房时代,小区基础设施差,不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条件,如不综合整治,难以实现物业管理。目前,全州多数县(市)尚未制定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总体规划,“棚户区改造”工程、“暖房子”工程虽然推进很快,但有些地方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脱节,缺乏统筹合力。特别是这类房屋按售房比例归集的维修基金很少,有的已经用完,维修资金缺口很大。另外在这类小区内,大部分居住着收入不高的困难群体和流动暂住群体,物业管理意识淡漠,再加上小区建筑面积小,管理成本高,物管企业难以涉足。与现代化新中心城区建设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有许多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1、物业管理作为管理现代城市的一种新理念、新方法还没有被广大市民所理解,对物业管理的深层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对某些服务内容和收费项目不认可。

2、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三者的权责利关系不明确。业主和管理管理企业还很难取得共识,双方矛盾不断,物业费收缴困难。

3、物业管理手段落后,智能化小区非常少。由于历史的原因,多数老旧小区都没有实行物业管理。虽然有些小区实施准物业管理试点,但由于服务成本日益增长,也难以维持。

为确保物业管理走上一个新阶段,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发挥其应有作用,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物业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宣传、贯彻国家和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引导媒体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客观报道,为物业管理企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宣传部门及媒体要按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既要正确反映群众对改善物业服务的合理诉求;又要加大物业管理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提高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识。

2、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老旧小区准物业管理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州范围内形成大力推进老旧小区准物业管理的工作氛围和工作合力。二要注重对物业公司的引入和培育。物业公司的引入和培育是老小区准物业管理工作能否全面顺利实施的关键一环。三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使其达到进驻物业管理企业的标准,同时要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资金和人力资源保证。

3、完善市场管理机制,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运作。一要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把握好准入门槛;完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完整的监督机制。二要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健全和落实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三要建立健全市场定价机制,出台相关细则,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定价标准

4、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社区组织是政府与百姓相互沟通的最好桥梁,在管理城市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有协调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矛盾的职责和功能,是小区物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只要业主、业委会、社区、物业企业密切配合,物业管理、物业事业一定会兴旺发达。难度较大的现实。在和谐社区建设中,要认真总结和提炼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树立典型,并及时加以推广,为广大居民提供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营造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