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
贷款用途:
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是指向小企业发放的,用于满足借款企业投资与其主营业务有关的固定资产资金需求的贷款。具体细分为:厂房购建贷款、设备购置贷款等。
贷款额度:
1000万元(目前州行审批权限为500万元)
贷款期限:
最长24个月
贷款利率:
1年利率7.8%,2年利率7.995%(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30%)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限内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
2、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宽限期内只偿还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宽限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担保方式:
产权明晰、变现能力强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商品房住宅、商业物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为国有出让方式取得的)。
贷款所需资料:
一、基本材料。
1.企业(事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经年审合格的贷款卡(证)(原件及复印件);
6.前二年度财务报告及近期的会计报表;
7.新设法人提交验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9.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0.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11.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12.产品订单、销售合同、海关证明以及纳税凭证等其他材料。
二、担保相关证明资料及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