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产品定义:
该贷款品种主要用于为非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和其他流动资金所提供的贷款。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期;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额度根据企业自身经营需要及企业风险承受能力而定;
风险保证:
风险保证措施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抵押、担保物;
贷款服务对象:
主要服务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条件:
产品服务条件要求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1、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资料,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农发行信贷调查及贷后管理。2、申请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的,信用等级应在A-级(含)以上;申请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的,信用等级应在A+级(含)以上,且正常生产经营周期超过1年。3、申请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的,应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借款须有特定的外汇用途。
贷款审批时间:
贷款审批时间一般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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