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涉农企业贷款
产品定义:
该贷款品种主要用于解决其他涉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资金需要的贷款。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期;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额度根据企业自身经营需要及企业风险承受能力而定;
风险保证:
风险保证措施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抵押、担保物;
贷款服务对象:
主要服务对象为从事农、林、牧、渔业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的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企业。
贷款条件:
产品服务条件:1、对增加农民收入和就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示范效应,体现地方产业特色和行业优势;2、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3、符合“五好”和高成长型企业标准,客户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4、最近两个年度连续盈利,获得我行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销售利润率不低于10%,流动性比率不低于130%。5、客户原则上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新增),贷款以抵(质)押担保或融资性担保公司保证担保为主,对全额采取一般法人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一般应在AA+级(含)以上。原则上不接受机器设备抵押。6、原则上追加企业主要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贷款审批时间:
贷款审批时间一般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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