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收费权质押贷款
产品定义:
经营性收费权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以经营性收费权做质押的贷款。
产品特点:
1.可满足担保不充足,但拥有具备较高市场价值的收费权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为客户提供一个新的融资选择;
2.产品灵活,可接受的质押的权利较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行业的经营收费权;
3.贷款期限合理,便于企业合理使用融资,进行投资规划;
4.操作简单便捷,有效地缩短了客户的办理贷款时间。
适用对象:
自身拥有贷款人认可的经营性收费权的企、事业法人。
借款人基本条件:
1.应满足贷款人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要求;
2.必须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
3.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按期还款能力;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5.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效益较好。
收费权应具备的条件:
1.收费权必须依法设立并具备合法的收费依据,未经批准而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不得设定质押;
2.收费权可依法转让;
3.出质人(原则上为借款人)应符合法律及相关管理要求,未经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及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为出质人;
4.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登记。
办理流程:
1.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
2.贷款人进行调查、评级、授信;
3.审批通过后签署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4.按有关流程发放贷款。
贷款利率:
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浮动比例。
贷款期限:
原则上应控制在剩余收费期限的一半以内,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固定资产贷款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期加上15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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