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押汇
产品定义:
出口押汇是指企业在向银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议付时,银行根据企业的申请,凭企业提交的全套单证相符的单据作为质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参照票面金额将款项垫付给企业,然后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并向企业收取押汇利息和银行费用并保留追索权的一种短期出口融资业务。
产品特点:
1、到我行办理出口押汇业务的客户,免收信用证通知费;
2、企业无需提供抵押担保、手续简便、快捷。
适用对象:
以信用证作为出口结算方式,即可凭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据向我行申请出口押汇的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借款人基本条件:
1、申请企业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和外币往来账户,办理进出口结算业务;
2、企业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收汇记录良好,具有一定的外贸经验;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出口押汇款项应用于合理的资金周转需要;
4、开证行以及偿付行所在地政局及经济形势稳定,无外汇短缺,无特别严格的外汇管制,无金融危机状况,且开证行自身资信可靠,没有故意挑剔单据不符且无理拒付的不良记录;
5、信用证条款清晰完整且符合国际惯例,经我行认可无潜在风险因素;
6、申请出口押汇的单据必须严格符合信用证条款,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对远期信用证项下的出口押汇,原则上需在收到开证行承兑后方可办理;
7、开证行在我行有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8、企业曾与买方发生过同类交易,并按约定收回货款。
办理流程:
1、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
2、贷款人进行调查、评级、授信;
3、审批通过后签署出口押汇合同,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4、按有关流程发放贷款。
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现行基准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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