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产品定义:
指借款人(出质人)以其在国内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在不让渡债权情况下,以要求付款方付款的权利设定质押,在贷款人处办理的融资业务。
产品特点:
1.可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即时转化为现金,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
2.为购货商延长账期,有利于销售商扩大销售。
适用对象:
资信状况优良,生产经营的产品具备一定竞争力,与购货商(须为贷款人认可的客户)形成了稳定的贸易和良好结算关系,且常年持续供货的公司客户。
借款人基本条件:
1.在贷款人处开立资金结算账户,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并设定该账户为应收账款的唯一回款账户。
2.生产经营正常,产品质量和服务较好,履约记录良好,与购货商有1年以上良好稳定的购销关系;
3.借款人须为应收账款的权利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能力较强,坏账率低于5%;
4.具备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应收账款具备的条件:
1.应收账款对应的交易为借款人的主营业务;
2.应收账款回款期限一般不超过l2个月;
3.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权利瑕疵,申请人未将其转让给任何其他人,也没有为任何第三人设定质权或其他优先受偿权。
办理流程:
1.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
2.贷款人对借款人进行调查、评级、授信;
3.审批通过后签署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4.按有关流程发放贷款。
贷款利率:
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浮动比例。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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