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产品简介:
小企业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是借款人与吉林银行一次性签订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产品对象:
借款人是指符合我行小企业授信条件的企(事)业法人、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
申请条件:
1. 您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2. 主体合法、有效,所属行业相关证照齐全;
3. 信用记录良好;
4. 您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抵押担保。
5. 借款用途合理,还款来源充足、稳定。
贷款期限: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额度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含)。单笔借款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贷款利率:
利率按我行相关规定执行,上浮20%-40%,在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对不同借款人实行差别利率。
贷款最高额度:
商铺抵押最高2000万元。
审批时限:
企业所提供资料完整齐全符合我行要求的5-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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