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贷款
产品简介:
质押贷款是指以法律允许的动产或权利做质押,从吉林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我行可接受的质押物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票、本票、定期存款单、国库券、凭证式国债、仓单、提单等。
贷款对象:
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
申请条件:
1.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业主突出,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在行业或一定区域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2. 主体合法、有效,所属行业相关证照齐全;
3. 信用记录良好;
4. 能提供我行认可的质押物;
5. 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贷款利率:
利率按我行相关规定执行,上浮20%-40%,在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对不同借款人实行差别利率。
贷款最高额度:
存单质押无上限。
审批时限:
企业所提供资料完整齐全符合我行要求的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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