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准入标准
授信风险敞口限额(扣除完全现金保证额度)2000 万元(含)以下的法人企业,同时满足资产总额4000 万(含)以下,或销售额3000 万(含)以下,或职工人数300 人(含)以下。
微型企业准入标准
授信风险敞口限额(扣除完全现金保证额度)500 万元(含)以下的法人企业,同时满足资产总额300 万(含)以下,或销售额300 万(含)以下,或职工人数20 人(含)以下。
重点支持对象
小企业信贷业务准入的基本原则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政策,将发展有潜力、经营有特色、产品有市场、还款有保障、管理规范的优势小企业作为拓展的主要目标。重点支持具有以下特征的小企业:
1、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与设备、相对稳定的员工队伍;
2、 产权关系清晰,企业资本积累已有一定基础,所有者权益和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
3、 企业连续经营1 年以上,主要经营者从业经历在3 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能力,组织架构合理,企业及其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
4、 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有市场,具有一定的销售和盈利水平,在区域内形成比较优势和具有良好的发展趋势;
5、 财务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适度,财务管理日趋健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
6、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贷意愿,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本行个人贷款管理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向交通银行申请借款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借款人、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2、借款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的目的和用途、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及来源、担保方式等;
3、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和借款单位的贷款卡原件等;
4、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公司章程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5、借款单位、担保单位连续3 年(如有)和近期的财务报表,企业以往年度的纳税情况,预测年度销售收入和利润;
6、借款用途资料,如购销合同、海关报关单等;
7、抵(质)押物清单和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
8、贷款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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