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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发言

关于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6 01:39:14

 

 

关于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的建议

 

州政协委员、州体育局副局长  朴永哲

 

朝鲜族传统体育是指在以我国东北地区为主要栖息地的朝鲜族聚居区里,世代相传的具有朝鲜族民族文化特点的各种体育活动的总称。朝鲜族传统体育延续至今的项目有朝鲜族摔跤、秋千、跳板、朝鲜族武术、朝鲜族射弩、朝鲜族象棋以及刀舞等。朝鲜族传统体育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揭示朝鲜族体育发展历程的活化石,更是挖掘和创新体育项目和形式的源泉。

目前,我州作为中国最大的朝鲜族聚居区,只有朝鲜族摔跤、秋千、跳板这几个项目在传承,但也遇到了诸多困难,其他的项目都面临着即将失传的危险。虽然州人大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条例》,州委州政府和相关部门从政策措施、资金投入和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入手,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支持朝鲜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但目前仍存在很多困难。特别是《条例》实施5年来,一些主要内容还没有完全落实。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没有建立专项资金。目前州市两级政府都没有设立专项资金。只有州体育局每年从体彩公益金中拿出50万元支持相关活动开展,对于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来讲只是杯水车薪。二是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奖励和优待问题有待落实。由于从事传统项目的运动员非常稀缺,招生已成为教练员非常棘手的问题,运动员升学、退役后就业问题亟待解决。三是目前朝鲜族传统体育的普及力度不够,社会大众对朝鲜族传统体育认识不够,学校还没有广泛开展朝鲜族传统体育,学校体育教师对朝鲜族传统体育的理论和技能水平也亟待提高。四是朝鲜族传统体育在发展方面没有形成产业化发展,没有形成民族品牌,这也极大地限制了自身的发展。如何走产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的良性发展也是朝鲜族传统体育在市场化大潮下所面临的严峻考验。

结合朝鲜族传统体育发展现状,为解决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的困境,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资金保障体系,加大专项投入

为保证专业训练队正常开展训练,建议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相关部门适时监察《条例》落实情况,建立州、县(市)两级专项资金,积极向省民委申请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专项经费,建立开展朝鲜族传统体育资金保障体系。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强训练队资金投入,及时为运动员参加保险,提供优良的学习训练环境,确保运动员伙食标准,保证基本训练补助和换季服装补助,为培养后备人才提供保障。二是设立器材投入专项经费。目前器材的安全系数没有严格规定,另外已有器材更新率低,更新周期长,运动员在训练中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应运用专项资金及时配建或更新专业训练器材,确保运动员在训练中的安全,另外对器材生产厂家要给予政策保护和资金扶持,确保生产的器材达到专业标准。三是设立开展培训专项经费。加强专业训练队教练员队伍能力培养,积极推荐到外省市进行交流学习。增加教练员的奖励和补助资金投入,对常年工作在一线开展训练工作的专业队教练员增加训练补助,按季节发放运动服装补助,对在各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体育教师和专业队教练员根据比赛级别给予物质奖励。

二、建立政策保障体系,排除后顾之忧

一是严格落实《条例》。督促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对取得相应成绩的运动员升学及就业等问题制定明确的安置方案,并及时落实。二是理顺明确权责关系。朝鲜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和发展主要由州民委和州体育局两家单位负责。我们建议由州体育局主要负责训练、组队参赛、以及运动员的管理等工作,州民委主要负责组织保障等工作。三是建立完善的后备人才梯队。以延边大学为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教练员培训基地,培养专家型的优秀教练员队伍,组建专业的教练员团队。安排所有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的运动员在延边州体校就学,统一接送,集中食宿,保证训练时间。从各中小学校中选拔有潜力的青少年,组建各年龄段梯队,系统管理,为备战各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做好准备,确保专业训练队持续发展。

三、建立定期举办赛会制度

建议由州民委牵头,州教育局和州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举办朝鲜族传统体育赛会制度,实行州县(市)联动、层层开展,从基层学校开始要求学校运动会上增设朝鲜族传统运动项目,县(市)级每年定期召开朝鲜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州本级定期召开朝鲜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为各县(市)代表队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从而提高竞技水平。借助我州民俗旅游的热潮,可以在旅游景点、民俗村等地配建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器材,供游客们体验参观。设立专门的表演展示场地,分场次进行各类项目的表演,展示朝鲜族传统体育的独特魅力,借助旅游让更多的人了解、喜欢朝鲜族传统体育。同时,也为一些曾从事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专业运动员提供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