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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发言

加强我州“十三五”期间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14 10:29:30

加强我州“十三五”期间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

 

许虎林

“十二五”期间,我州通过制定实施《延边州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治理力度显著提升。2014年,各县市城区空气质量均在二级以上,优良天数均超过320天。同时存在的问题也较为突出。一是民众满意度低。据延边调查队2013年抽样调查,我州居民对城市大气满意度仅为58%。二是统筹管理机制尚需完善,全州有10余个部门“同治蓝天”,客观上存在主体不明、责任不清、任务交叉现象,执行力欠缺,影响工作效率。三是能源结构不合理,一次能源结构中煤炭比重超过80%,燃煤取暖是冬季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四是污染源众多。城市分散供暖面积虽不足10%,但是对冬季大气污染的贡献率却超过90%。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冬季供暖污染突显;公交车辆排放等级低,“黑烟车”多;机动车已突破18万辆,堵车或低速运行极易造成低空污染;餐饮、尤其是夏季户外烧烤污染严重;施工扬尘排放量增大,扬尘对空气污染的贡献率为20%左右,颗粒污染问题突出。为在“十三五”期间有效缓解我州城市尤其是延吉市大气污染,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高位协调运作机制,强化联防联治能力

针对城市大气污染源头多、动态性强、监管力度不足的特点,建议成立“延边州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职机构及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各职能部门协调,统筹全州大气污染治理各项工作。完善县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提高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考核权重,严格实施年度目标考核。加强与国家、省协调,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强化与周边地区常态化协作,构建区域一体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体系。

二、坚持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并举,明确整治方向实施重点突破

建议将工作重点放在政府干预能力强、成效较为明显的治理环节,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一是以“十三五”规划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指导,完善、修改并严格实施《延边州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二是加快中小锅炉撤并改造工作,争取到“十三五”末期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全部锅炉安装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所有供暖企业实行错峰供暖。三是深入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强公交系统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延吉、珲春、敦化等县市公交体系建设;强制开展排污云监测,公交车辆五年内完成清洁能源车辆更换,通过加大免税、补偿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新增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重;提升改造延吉市滨河路为快速路,主要路段建设过街天桥,合理设置单行道;加大对居民乘坐公交车辆的让利力度,设置免费公共自行车设施。四是加强扬尘污染监管,加快提升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比重,提高道路冲洗、洒水和保洁频率。五是切实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推动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高效运行和在线监控。六是优化能源结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实现产业结构高级化,经济增量绿色化。

三、完善法规政策和应急机制,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快推进冬季供暖、汽车尾气、扬尘污染等重点方向的地方性法规建设并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出台发展循环经济、推行生态补偿、扶持开发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等引导性政策。完善大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立以地面监测为主,多类型配套的大气质量立体监测体系。编制《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工作预案》。提升大气污染预报预警处置能力和各级政府快速反应能力。建立以属地化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加强宣传演练,提高公众的综合应对能力。

四、建立大气污染的社会监督机制

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全民参与、有奖举报”的社会监督机制,实施重奖重罚,尽快把以政府为主导的行动转变为政府牵头、全民参与的多元治理格局。建立大气污染“黄名单、黑名单”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曝光监督作用,建立主管部门、监督机构、新闻媒体多方参与的监督监管体系。